第四十六章

  林秀计划去法国了,这是她离婚之后的第一次旅行,凡凡可能会请陈萍和夏玉兰暂时照顾;林秀转脸看向身后,她没看见贺蓝山。

  总周身有着可怕的错觉,认为贺蓝山在跟踪她,这大抵因为被深爱的人伤害,无法彻底从爱里脱身。林秀扶了扶平光眼镜,她穿衣风格大变,头发做成了波浪卷,比起那时候的柔软清丽,此时应该是成熟又鲜甜的,带着几分苦味,像是巧克力。

  她正结束了一次采购,将大袋的东西往家里搬,刚一进门,就听见食材倒进油锅里的声音,桌上已经有菜和汤了,夏玉兰在厨房里,她说:“洗手吃饭。”

  “妈,你把凡凡带回来了?”

  “没有,来给你做饭吃,让他在我那边住段时间,平时家里也没几个人,怪冷清的。”

  “也可以,我打算去趟法国,看看展,玩几天,让小孩待在家里好了。”

  夏玉兰揭开了砂锅盖子,那里面是有淡淡药材味道的乌鸡炖汤,林秀洗完手坐下,室外很冷,因此到这时候,嘴角还有些僵硬,她说:“我要吃饭,给我多盛点儿。”

  于是夏玉兰又往碗里塞了一勺饭,递给林秀。

  “谢谢妈。”

  “客气什么呀,”夏玉兰喃喃说,握着筷子望向林秀,说,“快吃,快吃。”

  天色变暗,在这方寸间,一切都温馨起来,母女算不上极其亲密,可也不陌生疏远,她们把曾经的分歧放下了,各退一步,遥望着。

  林秀说;“我得出去走走了,生了凡凡,又忙,转眼我三十七岁了,过不了多久就四十岁……不想荒废时间。”

  夏玉兰笑着眯起眼睛,又夹菜给她,说:“去吧。”

  “我自己夹,你吃吧,吃鱼肚子,嫩。”

  林秀将剔去刺的一块鱼放进夏玉兰碗里,她抬起眼,将装饰用的平光眼镜拿下来,很安静,也很恍惚;很久没和夏玉兰这样坐在一起聊天了,在家的时候,往往都是大人孩子一群人。

  就像是从幼年横渡到此,一切都那么快消失了,林秀没想过自己会成为现在的自己,仍然是独自工作的画家,却有了一个儿子,并且,心脏上留了一块狰狞的疤痕,叫贺蓝山。

  眼泪忽然就往下淌,林秀浑身被抽去力气,她疲惫地,将脸埋在了臂弯了,然后哽咽,说:“妈……我好累啊。”

  她难以判断自己的伤心从哪里来,可仍旧在一瞬间爆发出去,她需要休憩,需要放下负担静默,需要排解。

  “人人都累,老天是公平的。”夏玉兰说着话,还在往林秀碗里夹菜。

  林秀终于,放弃了全部的伪装,她大哭出声,将脸隐藏在手臂里。能感觉到,眼线和睫毛膏被泪水冲刷掉色,然后蹭在了衣袖上。

  这一晚,夏玉兰总那么平静,难以猜测她是否强忍泪水,可当她独自回家去,林秀忽然收到了短消息。

  夏玉兰说:“家还在,妈还在,你可能依靠。”

  夜色沉静,林秀洗完澡,打开电脑为旅行做准备,她要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忘却酸楚,开始新的生活,让作品飞跃向极致,追求生活的几分辛劳,几分慵懒。

  楼下不远处的夜市,正流淌着喧嚣。

  民意中路,不长也不短;出生、成长、爱情、学业……它将许多人的一生连结,然后,润色、丰满。三院大院新楼盘的施工彻夜,因此伴随着噪声和灯火,刘妹妹面馆,终于在一个平静日子里搬离了。

  在城市改头换面的路上,这些算不了重大事件,可在大院人的眼里,是一场生命的湮灭。爱的是青苔滋生的楼墙,是大门的纤细栏杆,是门前槐树;微湿气候里,无论雾天还是雨天,总能看见便利店暖黄色的灯光,早起晨练,一碗面必须吃,红糖馒头要吃,炸排骨更要吃。

  槐树被挪走了,留下一个亟待填补的大坑,一旁立着“行人远离”的标牌,有一个工人,在夜色里疲乏地皱眉,然后,将亮红色的烟头丢进了坑里。

  再见胡琛,已经是四年之后,飞机降落在首都机场,邓一朵结束了一次高原旅行,她穿着登山服,两颊是巨额阳光带来的细微红斑,她靠在摆渡车的门边,透过人群缝隙,看见了端正站立着的,极高的年轻男孩。

  他一副墨镜,耳机线盘旋在胸前,动了动脸颊,嚼着泡泡糖。

  因此接下去的场景就是,邓一朵在走道中挤过人潮,去追赶他,胡琛被扯住了袖子,就止住脚步,他不经意地回头,然后是皱眉。

  “姐姐。”他小声说。

  拥抱穿越了时间和山河,邓一朵心里从来没有过如此泛滥的珍惜之情,小树长成了大树,他健康、英俊、笑容动人。

  两个人在机场的过道里相拥啜泣,直到这里再次人烟稀疏,胡琛需要邓一朵去仰望了,他拿下墨镜,一双眼睛通红,他说:“雪山很好看。”

  “我离开了活海文化,加入了新的团队,在北京,还在带小男孩。”

  “没有比我帅的了吧。”

  邓一朵带着眼泪笑了,她背好轻便的背包,,说:“都没你帅,得意死你了。”

  他仍旧是少年,像顽童,笑起来眼底纯真一片,开朗又大度。

  踏进邓一朵公寓的第一秒,胡琛就开始找活儿干,他卷着薄毛衫的袖子,忽然说:“最近打算和你联系的,我现在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电影学院?”

  “中传。”

  男孩是大学生了,他迷茫过,也刻苦过,终于把不好的回忆抛下,没有在年少无知的时候蹚一趟浑水。

  可邓一朵知道,他终究将向儿时的梦想一步步靠近,并且遇见众多挫折,一瞬间,邓一朵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劝阻是否多余,如果胡琛从未离开,那如今他是不是已经是舞台中央的人。

  因此她问:“你后悔过吗?如果你当初坚持了,说不定已经站稳了脚跟。”

  “你为什么自相矛盾?”胡琛忽然笑了,他勾着一边的唇角,把茶几上散乱的物品整理好,他说,“很多人都在做的事,不一定是对的事,这是你告诉我的,我一直记在心里。”

  邓一朵报以微笑,她难以用话语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胡琛长大了,他并没有顺着与谁约定的轨道直行。而是有了自己的观念,自己的见解。

  “你知道吗?胡斯安在捧的新人,和你同岁,现在已经快要成为国内顶流,可他忘不掉你,我是讨厌他,可总得告诉你实情,他两年前找过我,说如果你还想出道,他可以帮你。”

  胡琛长大了,因此邓一朵能够更加直接地和他聊起形形色色的事,男孩站起身看着她,听她讲完这句话。

  他说:“都过去了。”

  “你恨他么?”

  “恨。”胡琛面无表情,缓慢地点了点头。

  北京的白昼似乎比故乡平滑,致使生活的步子更加迅疾。邓一朵在镜子前涂好唇膏,她上车,一边喝咖啡,一边打电话。

  一天的工作又将开始了,世界喧嚣起来,办公室的玻璃门被助理推开,桌上放的,是新鲜出炉的策划书。

  房间视野广阔,俯瞰CBD的大块区域,天空正呈现一种朦胧的蓝色,太阳光没有过分浓郁的色泽,像是无边轻纱,笼罩着忙碌又安和的道路和楼群;楼的顶尖刺进云里,邓一朵仰头,她看见了一架缓慢滑向远方的飞机。

  曾经常住在家,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北方城市的燥热严寒,鼻息间江风淡薄了,那些带着雾气的、湿润的日子一去不归。

  邓一朵常怀奋斗年月,并且,在新的职位上追逐更高层次的价值,她终究没有辜负自己年少的倔强,越活越自由了。

  中午和胡琛约了吃涮羊肉,周明宏拎着包把儿子送来,她还一口一个“邓总”,脸庞沧桑了些许。

  “我还要赶飞机,你们慢慢聊。”周明宏走了,穿着长风衣,钻进出租车里去。

  餐馆里的温度适宜,清汤铜锅沸腾起来了,新鲜肉片能够在瞬间变色,胡琛收回了筷子,他说:“能和你一起吃饭,真不容易。”

  “什么事?说吧。”邓一朵喝了一口水,然后微笑。

  “就吃个饭啊,没别的事儿,”他往嘴巴里塞吃的,然后皱起眉头,说,“晚上还要上课。”

  邓一朵无奈地笑,又给他点了饮料来。

  结果吃饭一结束,胡琛让邓一朵在门口等他,一会儿,又回来了,身后的外送人员捧着花束。

  “生日快乐,”是饭桌上才知道邓一朵在昨天过了生日,因此胡琛有些难为情,他把玫瑰递到邓一朵手上去,说,“我走啦,生日快乐。”

  男孩忽然有些害羞,大概是掺杂着愧疚的,他一转身走了,到路边,又冲邓一朵挥了挥手。

  午后阳光带着暖意,可融化不了硬冷的、冬季的风,时间止步了,白色花瓣倔强在怀抱里,托起颗颗水珠,是稚嫩的、羞涩的、活泼又温柔的。

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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