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余医生,来么?(大结局)269
沈如筠将自己的财产,做了如下几项分配。
他把他名下大部分财产都捐了出去,成立一个慈善信托基金。基金所产生的盈利,悉数用于慈善事业。
长子沈越、长媳谢云微将担任慈善信托基金的负责人,负责信托基金的日常运作。
他剩下的一些动产跟不动产,都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几个儿女同家里的几个晚辈。
他名下的这栋沈家公馆,则是归了长思。
至于公司。
他自己名义下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给了长思。长思原本在盛世持股百分之五,这样一来加上老爷子的百分之三十,他就成为盛世最大的股份持有者,也是盛世的继承人。
由于沈长思多年未曾参加过公司的管理跟运营,沈如筠将他手中最后剩下的那百分之五的股份,转给长女沈宜楠,由沈宜楠取代长子沈越,出任公司总裁。
沈宜楠未出嫁前,就在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加上老爷子转让的百分之五,她手中就有了百分之十的公司股份,已经超过沈越的百分之七跟沈超、沈进的百分之五,也就在公司当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沈进原来主要精力都放在他自己创建的公司上,近几年沈如筠才将部分分公司的业务交给他打理。医嘱写明,他所负责的分公司业务,今后依然由他负责。
沈进的野心当然不止是分公司,如果老爷子直接任命长思在公司当中担任要职,不需要他反对,其他人自然会反对。
可是,老爷子竟然选择了大姐沈宜楠,替换掉老大,担任公司总裁。这让沈进就算是出声反对,都无从反对起。
至于沈超,可能是知道二儿子胸无大志,加上生□□玩,难成气候,老爷子就给了他一栋楼,还有一间小公司。
沈超原本就知道自己早就被从公司继承人的位置当中给踢出局了,听见自己的遗产部分,他竟然觉得还不坏。
毕竟,这些年老爷子对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不管不问。他其实已经做好充足的心里准备。
对遗嘱的分配最难以接受的,莫过于沈越。
自从听律师说老爷子将慈善信托基金交由他跟妻子打理时,心里已然有不好的预感,当律师读到,老爷子将他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儿子给长思跟大姐沈宜楠时,素来在老爷子面前孝顺有加的他头一次公然违抗老爷子的意思。
“停——”
沈越霸道地打断律师的宣读,“这份遗嘱分配有问题。”
律师看了沈越一眼,回以公事公办的口吻:“沈先生,这份遗嘱是老爷子亲自授意,上面有老爷子的亲笔签名,遗嘱没有任何问题。”
沈越疾步走到老爷子的面前,他风度尽失,厉声对老爷子道:“爸,您不觉得您这份遗嘱存在很大的问题吗?父亲尚在,儿子却越过父亲,接管公司。爸,您这样,让我以后在公司,甚至在世人的面前怎么能够抬得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