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烙印【正文完结】159
我成为影史上最年轻的影帝,在此,谢谢一直支持我、喜爱我、鼓励我的粉丝朋友们。没有你们,就没有现在活着的,站在你们面前的周爱桥。
也许很多朋友很好奇,为什么我的第二性别在二十五岁之前是谜团。
这件事情或许要从很久以前说起。
十七岁那年我分化,同时接到了《小山》导演的邀约,我成功闯入一方新天地,却因此失去了“自我”。
因为家庭,我对Omega的身份产生了羞愧,更一度沉溺在方小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
我和角色共情,甚至以为我就是他。
我是一个人人厌弃,从来不被喜欢的存在。
就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她。
其实那个时候她还小,小到还没有分化。
也是一个冬季,天未亮,我在公园的湖前坐着,遇见了晨跑的她。
她呼哧呼哧跑到我身边,紧张地不得了,让我开心点,不要跳湖。
她说话直白到甚至想捆住我。
遇见她之前,我看着那汪平静的湖水,萌生过就此淹死的念头。可她的闯入,让我的念头瞬间碎掉了。
你们知道在深井中的青蛙,第一次见到阳光的样子吗。
那就是当初的我。
她很聒噪,却又富有生命力。我满身泥沼,见到她,就像是遇见十颗太阳。身上的泥泞都被烤干,随着我一次又一次地心跳逐渐凋落。
我因此变得透彻干净。
后来,一些棘手的事情让我再次陷入泥沼。
很不幸,挣脱数年一无所获。
又很幸运,我在二十四岁再一次选择死亡时,遇见了她。
那个时候,我成了家喻户晓的影帝。
而她,成为了一名娱乐公司的营销经理,当然,官名是这样,通俗点,叫狗仔。
世界有时大到让我觉得地球都是一颗不起眼的沙砾;有时又小到我还能在看见她。
说来很巧,她的任务,竟然是拍摄我自己都未曾见过的绯闻女友。
我们因此结缘。
但也因此埋下病根。
我的病症再一次让我对她产生了求生欲望。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我仍旧渴望她的靠近。
她的每一次呼吸,都是用来拯救我的阿莫西林。
我们因不成熟的爱分开五年,又因我尚未死透的心重逢。
我知道,这是上帝给我的一次,崭新的机会。
我从未想过人的生命中,会与一个人不断出现交集。这个人教会我快乐、教会我遗忘、教会我怎样去爱一个人、教会我怎样去活着。
我想,这就是我们重逢的缘由。
爱与活着,都是平等。
我想永远做你的爱人@明相凡
其实只有几百字,明相凡却像读了一整个世纪。原来,她十五岁遇见的“跳湖奶味儿粽子”是周爱桥。
怪不得,怪不得周爱桥在长峪城村不断追问那场救赎的结局。
她等了他一年,他却用了五年来偿还。
明相凡抓起手机和车钥匙就往停车场狂奔。阳光落在她的身上,风也在吻她的脸颊。
车辆在街道上不断穿行,路过一盏又一盏熄灭的路灯;周围的景色飞驰倒退,就像她的人生倒带。
高二那年,她第一次听见周爱桥的名字。
他的《小山》火遍大江南北,国内外获奖无数。
班上陆陆续续多了很多他的影迷,一张校门口售卖的‘盗版’海报被无数人转手,同样的,那张海报也从她的世界中经过。
她从未想过会与这样的大明星在几年后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就像是冥冥中注定。
她注定是周爱桥的赫拉克勒斯。
在吻人问津的家庭中长大,爱情变成了最难得遇见、最难得参考的存在。她一直渴望着爱情中的自由,其实并不是双方毫无秘密的去爱,相反,是舍去所有后,历经种种,仍能义无反顾选择的存在。
仅他一个,仅她一个。
车子仓促停靠在了路边,是否是停车位已经无暇思考。
明相凡充盈了整个脑海的念头就是:
我要立刻见到他。
明相凡小时候常来这里,工作后却很少涉及,里面的植被树丛都被换了好几波,路面也被重修很多次。密密麻麻的石子路,随处可见的羊肠小道让她很快迷失了方向。
手机被落在车上,她只能一条路一条路试错。
正值中午,阳光肆意铺盖在林间,层层叠叠的叶子将斑驳的光投射出粼粼错觉。
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仿佛在为她引路。
明相凡奔着竹林最深处小跑,垂柳拂过她的肩,推她去见此生最爱的人。
她停下了脚步。
就像六年前她在小窝镇见到他的第一眼。
他依旧是那个模样。
纯白的衬衫紧贴上身,深邃的眼神被松散的头发遮住。
可她仍能察觉他在看着自己。
她一步步踩在落叶上——
就像多年前,那扇灰扑扑的门打开,木地板吱嘎一声。
他犹疑着问她:“需要帮忙吗?”
只不过此时,她无需“做贼心虚”拔腿就跑,更不用合上那扇门甩他一鼻子灰。
她只会一步步走向他。
狂奔向他。
在风与树的欢呼雀跃中,拥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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