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真够骚气的314

  陶然跟肖杨两人都在,姜可自然以为里头没人了,刚刚也就问都没问一声,直接就推门进去了。

  “冤枉!我们是想跟你说来着。是你自己动作太快么。”

  陶然无辜耸肩。

  姜可信他个鬼。

  陶然的嘴巴难不成还能慢过他的动作?

  倒是班长陶然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刚才光顾着擦鞋了,没注意你……”

  要不然,肯定会出声提醒下么。

  浴室的门开了,沈崇聿带着一身的水汽,从里头走出。

  一寝室,全是玫瑰花的香气。

  一个男生,用玫瑰花气味的沐浴露,可真够骚气的。

  姜可捧着手里头换洗的衣物,从沈崇聿身旁走过,一脸高冷地去了浴室。

  …

  姜可冲过澡,穿上换洗的T恤。

  手在置物架上摸了摸,只摸到短裤。

  姜可往置物架上里外扒拉了下。

  很好,忘带内裤了。

  朝门外吼了一声,“杨杨,给我拿件内裤!”

  等了好半天,门外没半点动静。

  “杨杨,班长?!”

  操了。

  那两个学习狂魔,不会又戴着耳麦,在那儿比赛做英语听力,看谁错得少吧?

  姜可看了眼自己的T恤,得亏得刚才随手刷的T恤够长,小姜姜一点没露。

  姜可这辈子就没小碎步走过路。

  这会儿夹着腿,遮遮掩掩,跟小姑娘头一回穿高跟鞋似的,步履维艰地往外走。

  他已经做好要被肖杨那家伙狠狠嘲笑的心理准备了。

  小碎步快速出了浴室,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

  得,刚刚是白担了一回心。

  姜可彻底放飞自我,脚步生风地走到衣柜前。

  从里头拿了件内裤穿上。

  手机铃声在寝室里突兀地响起。

  是他以前没在寝室听过的,陌上的铃声。

  姜可身体一僵。

  他寻着手机铃声,机械地抬起头。

  …

  在姜可杀人的眼神当中,沈崇聿神情平静地接起电话。

  是司机老孙打给他的。

  “少爷,新学校还习惯吗?”

  “嗯。”

  “同学们呢?好不好相处?”

  沈崇聿瞥了眼站在地上,杀气腾腾瞪着他的姜可,薄唇微启:“不好相处。”

  姜可听不清电话那头的人的声音,可他从沈崇聿刚才瞥他的那一眼,还有这句“不好相处”就大致猜出了个大概。

  去你妹的不好相处!

  特么到底是谁不好相处?

  电话那头的老孙当即关切地问道:“怎么了?是新同学欺负您了吗?要不要我跟老爷说一声,让老爷跟那位金老师反映一下?”

  “不用。我自己能解决。”

  “少爷……”

  “我这边还有事,先挂了。”

  江城一中“好。那您要是需要什么,或者是需要我帮忙的,就及时打电话告诉我。”

  “嗯。”

  “那就先不打扰您了。”

  …

  自觉对方坐在上铺,自己站在下面,气势不大够。

  沈崇聿讲电话的功夫,姜可搬了张椅子,支棱起二郎腿,特大佬范儿地朝上铺的沈崇聿勾了勾手指头,“下来。”

  “没兴趣。”

  说完,在床上躺了下来,闭上了眼,俨然要睡一觉的架势。

  姜可:“……”

  就胸闷!

  超级无敌胸闷。

  “你刚刚……都看见什么了?”

  声音太近 。

  沈崇聿倏地睁开了眼,转过头,只见姜可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上来,脑袋就扒拉在他的床边,一双眸子幽幽地睇着他。

  沈崇聿:“如果你指的是你光着下身这件事的话,那我应该并没有错过什么?”

  姜可咬牙。

  拳头硬了.jpg.

  “你既然在,刚刚怎么不出个声?!”

  沈崇聿诚心发问:“怎么出?你夹着小碎步出来,我忽然来一句,我在?”

  姜可低头,沉默。

  沉默啊,沉默是今晚的江中。

  好半天,姜可抬起头,“哥哥,下来。我们干一架。”

  重逢之后,这是沈崇聿第一次从姜可口中听见这个称呼。

  姜可先跳下的梯子。

  沈崇聿也随之从上铺下来了。

  “呵。我还以为你把我给我忘了呢。”

  姜可讽刺道。

  如果不是刚才他喊的那一声哥哥,这人只怕根本不会从上铺下来。

  “忘记的人,从来就不是我。”

  姜可瞪他,“你什么意思?”

  “我没有等到你。”

  姜可愣住了。

  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只有九岁,什么都不懂的懵懵懂懂的小学生。

  没有等到?

  什么叫没有等到?

  如果以前没有等过,又怎么会说没有等到?

  哥哥,等过他?

  姜可想到自己天天去敲楼上的门,却总是失望而归的那段时间。

  更早之前,在他去外婆家过暑假的那段时间。

  哥哥是不是也曾经一次又一次地期待过他的敲门声?

  想到这里,姜可的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捏住了一样,骤然一疼,又酸酸涨涨,有一种难言的酸楚跟难过。

  姜可底气不足地解释,“那会儿去我外婆家过暑假了么。”

  沈崇聿目光直视他,“你可以提前来跟我一声。但是,你没有。因为你根本没有想过。你既没有想过要跟我道别,也没有想过,你就那样闯进我的生活里,又招呼都不打一声的说消失就消失,对当时的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姜可:“……”

  忽然觉得自己好渣是肿么回事?

  好男人,不能怂!

  “我当时才九岁!”

  哪个九岁的小朋友去外婆家过个暑假,还跟邻居家哥哥知会一声的?

  “好巧,我那年也是。”

  “你那个时候还不是招呼都没打一声就搬走了!”

  还有脸说他!

  “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闻人家了。”

  “什,什么意思?”

  “当年那件事闹得太大。闻人家不好对我这个私生子再不管不问。闻人洵命人把我接回去了。我出了重症室,在医院里总是昏昏醒醒。彻底清醒的时候,我已经被接回闻人洵的私宅。”

  沈崇聿眼见微垂,“姜可,我没得选。”

  不是他不告而别,而是他根本没得选。

  沈崇聿的这短短几句话信息量太大了。

  比如,那件事闹得太大,指的是什么事?

  是沈茵将他打得住院那件事么?

  沈崇聿私生子的这个身份,对于姜可而言自然又是一个意外。

  不好再不管不问的意思是,沈崇聿的父亲其实一直都知道他的存在,只不过之前一直没管过他?

  卧槽。

  一个把亲生儿子打到住院,一个住院了才肯出面把孩子接回身边养,这是什么奇葩父母?

  傍晚,窗外暮色四合。

  阳光一点一点地从屋内褪去,沈崇聿的半个身影,都罩在一片阴影当中。

  姜可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冲动。

  他很想将这个人,从那片阴翳中拉扯出来。

  他上前一步,用力地抱住了沈崇聿,“对不起啊。”

  对不起,让小小的你,等待了一次又一次,却又一次次地期待落空。

  对不起,在你最难捱的那段时间里,我缺席了。

  沈崇聿的双手,缓缓地,环上少年纤细的腰身,抓着他T恤下摆的手,骨节用力至泛白。

  他将头靠在姜可的肩上,恣意地汲取对方身上特有的气息,缓缓地闭上眼。

第104章 真够骚气的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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