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番外
猛一睁眼,我身处驶向学校的高铁上,原来只是一场梦。
梦里发生过的事仍历历在目,太过真实以至于我醒来后精神恍惚,分不清今夕何夕。
梦里的我也叫魏纯祎,只不过梦里是个高中生,而现实里是个大一学生。
最重要的是,没有丧尸,没有杀手。
我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冰凉的水一入喉脑子瞬间清醒,同时余光注意到身边走过的乘务员脸色青灰,双眼无神布满血丝,行走间动作僵硬。
我顿时头皮发麻,喝水的动作一滞,呛了一鼻子水,不住地咳嗽,手忙脚乱翻包拿纸巾。
乘务员转头面无表情看了我一眼,脚步机械地前进。
我装作尴尬地擦脸,实则仍在暗中观察乘务员远去僵硬的背影和四周的乘客。
虽然表面风平浪静,但是心里惊涛骇浪。
我宁愿自己看错了,只是恶梦后遗症,现实里哪有什么丧尸,都只不过是电影里娱乐大众的虚构生物。
我摇头晃脑拍脸,想把脑子里可怕的想法给甩掉。
看吧,周围的乘客面色如常,个个毫无异样,正常得很,刚才那乘务员跟梦里人类半尸化的特征相似可能只是睡眠不足或者是生病了才显得精神不好。
到达目的地后我挎着单肩包下高铁,然后坐地铁再转公交车回学校。
正逢国庆最后一天,因为有七天长假,我就回了趟家,家在隔壁市,学校在本市的市郊,校内绿树成荫,绿草如茵,偏是偏了点,好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回到宿舍已经下午三点半,一打开门室友们全在。
“哇,纯祎回来啦!”她们一个个惊喜道。
“嗯。”我含笑回应走到床位上放下单肩包。
坐了两三个钟车,身体疲惫不堪,浑身都是外面沾上的灰尘和热出的汗渍,我拿了一身宽松舒适的衣服去洗澡。
洗澡的时候外面爆发一阵尖叫声,紧接着此起彼伏一声比一声高,简直跟要世界末日了似的,隐隐隐约约还听到什么“吃人了”之类的绝望喊叫,很快又没了声音,好像播放到一半的电影被按了暂停键一样。
我想起了高铁上可疑的乘务员,不会是真的吧?
心里好奇又不安,我简单洗了下匆匆穿上衣服出厕所。
宿舍里空无一人,刚刚还在的几个室友都在,门半开着。
我心里疑虑重重走到门口,走廊上空空荡荡,如果不是远处还传来隐约可闻的尖叫声,我都以为全校都没人了。
看来是真的出了大事,不过可以肯定不是地振就是了。
不管是有杀人狂魔进校园还是真的世界末日,目前看来还是呆在宿舍比较安全。
我淡定地转身反锁宿舍门,拿出米和妈妈上个月寄的香菇和海鲜干制品煮了个海鲜粥,里面除了香菇有虾米,鱿鱼,生蚝,紫菜,瑶柱,淡菜等。
喝完粥胃里暖暖的,我爬上床给妈妈打电话,没人接,爸爸也不接,我各自给他们发了条信息叫他们最近注意安全。
尽管有些担忧父母的安危,我们远隔百里,就算真的发生了什么我也帮不上忙,还是管好自己不让他们担心才是关键。
于是我就着困意睡了一个钟,醒来的时候已经五点四十分,天还没黑。
门外恰好传来轻微的敲门声,急促里带着小心翼翼。
我考虑了一下,拿着把剪食物的大剪刀去开门,门外是个女生。
她身材偏短胖,戴着眼镜,身着紫红色卫衣,手上拿着一把扫把支在胸前,她是隔壁宿舍同班的蓝小仪,她神色惶惶问道:“你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吗?”
我摇摇头道:“你进来再说吧。”
关好门后蓝小仪缩着脖子紧张兮兮道:“我跟你说,之前对面宿舍楼有个女生突然发疯咬人,你知道吗,是真的咬,拉都拉不开,一口撕下一块肉那种,更恐怖的是,她居然把肉吞下去了,吓死我了,之后她把去看热闹的人咬了一半,还好我跑的快,不然我就变成丧尸了,丧尸啊!电影里的那种,我跑回宿舍从窗口望下去,下面都成了灾难现场,变丧尸的人越来越多。”
我点头:“好,我知道了,你宿舍还有谁?”
“还有林圣盈,她还在我们宿舍呢,你要不要去我宿舍?多个人好照应,过两天看看情况再说,万一真的是世界末日我们可以互相帮助一起活下去。”蓝小仪道。
我笑笑道:“嗯,我还是喜欢在我宿舍,到时候你有什么事再叫我吧,反正我们宿舍紧挨着。”
“那好吧,我先回去了。”她犹豫再三转身欲走。
到了门口突然回头道:“对了,你有吃的吗?”
“我有一点米两包面,可以吃两天,你呢?”
“我也有,我昨天买的菜还有,幸好我买了锅煮东西吃,不然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出去太危险了,好了,我真的回去了。”蓝晓仪说完悄悄打开门向外看了看。
“嗯,你记得用桶装点水,免得万一停水电就麻烦。”
“嗯嗯,你也是,照顾好自己,我走喽,拜拜。”
“拜拜。”我浅笑挥挥手。
仅一天过去,楼下就有上百的丧尸在晃荡。
我想了一天,决定吃完食物再离开学校。
虽然学校人多,丧尸也多,但是这是郊区,地址偏僻,意味周边丧尸会更少,尽管附近还有两所大学和一所中学也不用怕,情况总比市区好上许多。
更何况走也没地方去,回家更是不切实际,路途遥远同样伴随重重危险,没车的前提下简直就是上赶着送命。
为今之计就是一个字,等,等一个恰当的时机,找好路线,目的明确才走。
至于为什么我会这么冷静,有益于之前那个过于真实的梦,虽然过了一天,可梦里的细节依然清晰如昨日亲身经历一样。
第三天我带着唯一防身的剪刀出宿舍门。
是时候面对残酷的现实了。
虽然梦里杀过不少丧尸,可梦不代表事实,只是给了我一些努气,当真正第一次面对丧尸时还是免不了胆怯。
可也由不得我退缩,该上还是要上的,我瞅准落单穿着白色半身裙的丧尸握紧剪刀冲上去一脚踹倒她,石脚踩住她胸口剪刀对着她眼窝戳,直把脑部组织搅个稀巴烂。
连续三五个都是这么解决的,去饭堂找食物时遇了一队学生,□□个的样子,细数是三男五女。
我选择性忽视,只管去后厨找吃的,后厨冷库里还有许多冷肉,鸡鸭鱼猪肉都有,我用个塑料袋各装一点。
那学生队伍也在搜刮食物,不知道是看我孤身一人不忍心,他们有人问我要不要加入,我正打算拒绝,一大批丧尸闻香过来,不得已先跑,倒霉的是跑的途中塑料袋破了,肉洒了一半,我干脆丢了,出了饭堂直走右转向校园内的小卖部跑去,进了小卖部胡乱抓了些吃的就丢进随身背包里。
巧的是那群学生也进了小卖部,丧尸群被玻璃门挡在外面。
我看一时也出不去,就整理好背包装多点食物和水进去,然后打开冰箱连喝四瓶100毫升的酸奶加一个面包。
吃饱喝足后席地而坐。
这群队伍中一个男生朝我试探道:“你是不是姓卫?”
“对。”我看了他两眼,有点眼熟。
他兴奋道:“那个是不是叫卫纯祎?”
“嗯。”我点头。
“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李轻,我们高一同过班的。”
“李轻?轻松的轻吗?”我问。
“对对对,是这个。”他笑道。
我好像记得他是谁了,脑海似曾相乎有这么个人。
那时我正读高一,回到班上,我解下米白色的皮质小背包放桌面上。
前桌的李轻又在睡觉,他天天睡觉,无论什么课,一来教室就是趴桌上。
其实这没什么稀奇的,我偶尔也睡,只是最近睡觉抓得严,领导一天巡十遍八遍的,班主任警告过很多次,我也就收敛了点。
第一节英语课,不到十分钟我就开始困了,不能睡,我用右手托着脸不让自己趴下。
撑了两分钟,眼皮开始打架,每次快合上时,我用力猛的睁开,照此循环N遍后,终于有一次合上了,一合上就再难睁开。
那就闭一会好了,就一会,我是不会睡着的,我闭着眼照样可以听课,看,老师的声音多清晰啊!我可以边睡觉边听课,我第n遍这么自我安慰。
然后,然后老师的声音很快模糊了,再然后我就没有意识了。
“闭着眼照样可以听课”这句话每次一冒出来不到30秒我肯定睡着,这句话只是个能让我心安理得闭上眼睛找的理由。
再次恢复意识是压抑的喷笑声引起的,突然冒出来不同于英语老师的声音使我立马醒来,睁开眼睛看到同桌在看着我笑。
她为什么笑?我想起来了,用手撑着头睡觉时总会头一点一点,这个样子非常搞笑,她睡觉时我看到也总笑她,只不过从来没有惊醒过她,大概她到现在也不知道作为笑料的我就是昨日的她。
看了她一眼,不管她,我双手托脸防止点头继续睡,这时候已经不需要找借口和理由了。
这期间我又被惊醒三次,一次是领导经过窗边左手边同桌推我,两次是老师走近分贝突然变高惊醒。
下课铃声一响我瞬间趴桌上,课间10分钟一秒都舍不得浪费。
下节课是数学,好困,听不懂,睡觉。
当然也有好几次恢复意识,数学老师每次看到睡倒超过三分之一时就开始痛心疾首作思想教育,大家都听腻了,她的课就算不困也不会认真听,因为她讲题,很简单的一道题都能讲得像外语一样,嗯,这也算一个本事。
而难度稍大的题,一般她讲着讲着就讲不下去了,她自己也懵圈。好不容易算出结果,最后发现答案还是错的。
她不适合当老师。
至少不适合当数学老师。
同桌无数次感到愤懑:“我要交多点学费换过一个数学老师。”
是的,这个老师真的难以接受,然而我高中三年有两年半是她教。
高三分班的时候我开心疯了,终于可换一个数学老师了,所以当我看到她熟悉的身影走进教室时,心碎了一地。
不可避免,我们班数学成绩又考了倒数第一,因为她教到的班级数学成绩永远稳占倒数一二。
她痛斥我们不努力听课,就我们班成绩最差。
每当这时侯我就想来一句:“你教哪班哪班倒数第一。”
高一高二我就是她教的,次次倒数第一,好一点就倒数第二。
不过都是之后的事。
再次下课时我起来转头一看,哇噢!
我小小惊叹了一下,遍观全班,睡倒一大片,60个人只剩几个没睡。
迷迷糊糊去了厕所,回来时已经清醒了一半,这节课总算可以认真听了。
第五节课结束,同学们都去吃饭了。
我一般等到人少一点再走,先去个厕所回来再玩一下手机很快就12点。
不出意外,我回来时教室只剩一个,就是坐我前面经常睡觉的那个李轻。
然而,待我看到他在擦我的包时我就不淡定了,走近一看,他正在擦包包上的鞋印,而且肩带断了。
一把火忽地窜上心头,我努力压制着怒火问他:“你弄的?”
“我不小心碰落踩到,捡起来时拉断了肩带。”他平静回答。
我颤抖着手从包里拿出饭钱一把塞裤兜里。
他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这个包,他不知道我因为价钱而犹豫了几个星期才舍得买。
怒火烧去了我的理智,我想打他,但我不敢,我打不过他,如果老师知道或许要去级室喝荼。
我拎起包,举高,狠狠地朝地上砸,砸完还不解气,拎起又砸几下才转身离去。
我不敢打他,但我有权利毁了我的包泄恨。
放假时我去买过一个包。
正挑着包看见了李轻,他站我面前说:“你在这里挑一个吧,我赔你的,还有,对不起。”
烧了两天的火气在他道完歉后平息了。
赔我是应当的,我也不客气大方挑。
但看来看去都没有喜欢的。
他也看出来了,指着一个和我的包同色的问:“这个呢?”
我摇头:“去另一家,这些我不喜欢。”
出去后他看了手机后说:“五点了,如果我去买包天就黑了,七点还要上晚修,到时可能没车搭,要不我们明天再来?”
我想了想点头同意。
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大马路上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