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慢慢长(上)26
校庆日的下午安排的是学生的文艺汇演,也在礼堂里举办。但很多校友下午有安排就提前离开了,大家吃过中饭回来之后,礼堂里的人已经少了将近一半。
沈思博和周景桉对演出都不太感冒,周景桉在台下仍然在处理关于高数成绩的各种邮件;沈思博就在他身边安安静静地坐着,在每个节目上场和下场的时候轻轻鼓掌。
演出结束之后,还留着的人已经不算多。
原本说活动结束就有序离开的校长临时松了口,说如果校友们还想要在学校里走走的话,尽量小声,不要影响正常教学就好。
周景桉的工作已经处理得七七八八了,沈思博也想四处去转一转看一看,两人就避开了还在上课的教学区,去了操场。
已经过了晌午最热的时候,操场里有几个班在上体育课。
穿着运动校服的身影有的蜷坐在树荫下,有的跟着老师的指挥在跑圈,也有的在篮球架下凑着打半场。
其实算不上安静,但或许因为操场在室外,又相对比较大,所以整个环境并不显得多嘈杂。在周景桉听来,学生们谈笑吵闹的声音,和鸟鸣蝉鸣一样,让人不由自主地有种满足和幸福感。
“当时上学的时候就没有这种体会。”周景桉跟沈思博说。
沈思博顺着说下去:“因为年纪长了,现在我们都成了旁观者,没有身处其中,只是在回望。”
周景桉想了想沈思博话里的意思,刚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脑袋后面忽然“啪”的一声,是沈思博伸手把一个朝这边飞来的篮球打了下来,又重新接到了手里。
“小心。”
虽然说这话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没什么可小心的了,但沈思博的表情却透出些近乎要凝固的严肃,向篮球飞来的方向看去时也迟迟不散。
可能是隔得远,那边正在打球的同学并没有发现沈思博的神色异常,反而齐齐看向沈思博,挥着手打着手势让他把球扔过来。
沈思博瞬间手腕一抖,篮球精准落在身前,下一秒就被沈思博跑着往球场的方向带过去了。
快到三分线时,沈思博甚至没停下站稳,就抬手把球扔向了彼时无人防守的篮筐——“嘭!”
篮球直直掉了进去,沈思博也在还没踩线时刹住了车。
“要……要不要一起打一会儿?”
瞪大眼睛忘了说话的学生里,有一个没穿校服的及时向沈思博抛了橄榄枝。
沈思博的表情仍旧算不上好,回头看了看,发现周景桉已经在看台的树荫里坐下了,正朝沈思博这边轻轻挥着手微笑。
沈思博的神色柔和了许多,重新转过身来:
“行,那就打一会儿。”
对沈思博来说,初一上半年的记忆,就是在晚上,边写作业边陪周景桉上竞赛课。
下半年的记忆,就是周景桉坐在看台上,边看书边等自己结束篮球队的训练。
沈思博高中时训练的场地就是这片操场,篮球场和跑道区域一点遮蔽都没有,又碰上夏天炎热,总归是有点难熬。
沿海地区的天气总是很多变,时而晴空万里,时而阴云密布;前一秒还风平浪静,三五分钟后就有可能暴风骤雨。
每每这个时候,沈思博向看台那边跑过去,周景桉包里永远都带着一把能将将拢住两个人的伞;由沈思博撑着,两人一起并肩走回家去。
周景桉没问,沈思博也就不说。
那把一直被装在沈思博书包里的伞,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未见天日了。
后来沈思博回忆的时候认为,自己得以常年和周景桉保持着同样的步幅和步频,就连平常走路散步时也如此,还是要多谢那个多急雨的夏天。
周景桉选了之前高三的时候最常坐的位置:看台第一排,靠着一侧的栏杆;有树荫,还可以向前把腿伸开,很舒服。
但因为有时候前一天下过雨,座位上会有水渍和沙尘。
周景桉便从那个时候起,有了随时带着湿巾的习惯——没办法,用纸的话会有静电,擦不干净。
这天的天气就很好,也晴朗;但因为有风、有云,所以又很温和。
树荫下的空气湿润而凉爽,树叶间隙漏下来的光点随风晃动。周景桉抬眼望去,沈思博已经把外套脱了放在一边,和那一帮学生们玩起来了。
周景桉不太看得懂篮球赛,也看不出他们是什么打法,怎么计分;看了一阵就重新低下头,拿出手机看邮箱了。
新邮件没收到,微信消息倒有不少。
郑子浩发来了一长串消息,问他关于补考改分的事情。
虽然郑子浩进学校的时间比周景桉早,但因为学院安排不同,所以郑子浩没有教过面向全校开放修读的大课。这个学期是因为原先教大课的老师出国交流了,所以这个工作被安排给了郑子浩。
教大课和学院内的小班课程还是不一样,因为面向的学生不是自己学院的学生,有时候教务系统有一些权限限制没处理好,所以很多操作没办法完成。
周景桉最开始面对这些的时候也六神无主,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处理完期末的成绩问题。见到郑子浩求助,就不由自主地有些共情,所以便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认认真真地敲字回答他。
就连沈思博过来在他身边的位置上坐下,周景桉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作罢。
“这么急吗?不会真是工作出问题了吧?”
沈思博安静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憋不住,小心翼翼地向周景桉身边凑了凑。
“嗯。”周景桉刚好说完了,把手机重新装进口袋里收好,又给沈思博拿了一包湿巾出来:“不是我的工作,郑子浩的工作。”
沈思博接过了湿巾,用指甲死死地掐住包装上锯齿状的边沿,十分用力地向下撕开:
“他有工作问题,不应该问他们学院的人更方便吗?”
沈思博话说得远比动作客气,语气也是,软绵绵的,没什么攻击性。只是说完这话以后,又有些不甘心地低着头小声补充了一句:
“干嘛非找你……”
周景桉把头仰起来了些,小幅度地活动着颈椎,云淡风轻地随口答道:
“对啊,不是非得找我才行,应该只是他想找我吧。”
说完,周景桉又把目光移向沈思博:“暧昧期追人的时候,不就是会做这种事情的嘛。”
沈思博没在周景桉的语气和表情里看出什么,没有厌恶,也没有欣喜;好像只是和呼吸走路一样,无比稀松平常。
“道理是没错。”沈思博又重新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拿湿巾擦拭刚碰过篮球的手,“但这么容易就被看出来,多少有点拙劣吧……”
“他就是这样的,人挺实在,很真诚。”周景桉没太仔细想沈思博话里的意思,也没有正面置评。
最近几天周景桉左手掌根的痂已经有些松动了,受到压力也不会很疼,甚至有些发痒。周景桉有点不由自主地想去抠它,起码手上的伤好了,就有了正当理由可以自己洗澡。
没等周景桉抠两下,沈思博就伸手过来,避开了伤口捏着周景桉的手指,把他的手拉了下去:
“你等它慢慢长……”
说完,沈思博仍旧握着周景桉的手,轻松自然地,一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沈思博的手好像向来是温暖而干燥的,周景桉的手则会湿润很多,虽然经常拿粉笔,但似乎一点也没影响他的皮肤。
周景桉低头看了看他和沈思博握在一起的手,又重新抬头,无言地对上沈思博的眼睛。
沈思博不躲,像不懂周景桉什么意思一样,也不松手。
作者有话说:
想要海星呜呜呜……两百多真的有点可怜呜呜呜
海星过三百我就把(下)发出来可以吗?
(天呐以300海星为目标的作者为什么听起来这么卑微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