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第八十一枝玫瑰
今天黎暮起了个大早, 简单的洗漱后,就钻进了一楼的储物间,一待就是半个小时。
出来时左手拎着一个黑色的钓竿包, 右手拎着一个收纳箱, 整齐的摆放在客厅。
客厅的音响小声地播放着《Moon River》, 轻缓柔和。
傅朝安起床时,黎暮正在厨房做早餐,这场景落在他眼中,有着说不出的感动, 简单的三明治, 热牛奶, 就让他鼻尖酸酸的。
像黎暮这种出身权贵世家的大小姐,从小衣来张手, 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能做出早餐就够让傅朝安惊喜了。
他从背后抱住黎暮, 贴在她耳边问:“今天怎么醒这么早, 是不是饿醒的?”
“不是,我想给你做早餐,才早早起床的。”黎暮拍拍傅朝安的手,拉着他去了餐桌。
黎暮把装着两份三明治的圆盘,和热牛奶, 推到傅朝安面前,双手托腮,期待的眨眨眼,“你快点尝尝,我怕你不够吃, 多做了一份。”
“谢谢宝贝。”傅朝安伸手在黎暮脸颊上摸了摸,“你怎么这么好。”
黎暮娇羞一笑,亲眼看着傅朝安把两份三明治吃得干干净净,她期待的问:“好吃吗?”
“好吃,以后天天做给我吃好不好?”傅朝安握住黎暮的手,放在脸侧蹭了蹭,眸中是深深的眷念。
他爱她,想把她永远留在身边。
黎暮眼波流转,稍缓片刻,才慎重的开口:“再给我一点时间考虑。”
傅朝安知道黎暮这么说是松口了,前几天她还在逃避这个话题,但他真的很想问一问,一点时间是多久。
她是九九年的圣诞节出生的,现在已经二十周岁了,到了法定的结婚年纪,他等了很久,快要等不下去了。
黎暮被他灼热的视线烫的脸红,她知道傅朝安目光内暗藏着什么,有些不自然地说:“最快三天,最晚月底。”
“请你务必要快一点。”傅朝安在黎暮手背,落下珍重一吻。
吃完早餐,黎暮就催促傅朝安上楼做出门的准备,今天他们要去傅家位于京郊的庄园玩,同行的还有几个好朋友。
黎暮被关在集宿的别墅区三个多月,才不会放过每一个出去玩的机会,她早就已经安排好了行程。
上午骑马,射箭,中午在草坪上晒太阳,睡懒觉,下午钓鱼,晚上吃烧烤,看星星,想想就很充实,很快乐。
黎暮这次动作很快,化妆,换衣服,整理随身物品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这次换她在楼梯口等傅朝安。
傅朝安一见到她就笑了,“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每天都穿情侣装。”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古着衬衫,质感高级,外搭酒红色的休闲西装外套,下装是一件坠感极强的黑色西装直筒裤,搭配一双黑色雾面马丁靴。
身上唯一的配饰就是,鼻梁上的银框眼镜,简单却惊艳,他的一头红发,妖孽长相,雕塑身材,为这套衣服,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复古又张扬,暗藏着不羁的野性,侵略性满满。
而黎暮的穿搭和他的穿搭有着高度的相似,凑在一起可以出春季情侣穿搭教程了。
她身穿极浅的豆沙色古着花衬衫,衬衫下摆扎进黑色的直筒西装裤内,搭配机能风多孔双排扣的黑色皮带。
外套是跟傅朝安同款的酒红色古着西装外套,脚上的马丁靴也是同款不同色,黎暮穿的马丁靴是酒红色的。
配饰是简单的豹纹框棕茶色镜片的椭圆形墨镜,整身穿搭复古感十足,每一件单品都足够Slay。
黎暮主动牵住傅朝安的手,她仰头看着他,怀疑的问:“你是不是偷看我换衣服了。”
“我没有,这真的是心有灵犀。”傅朝安眸色温柔,语气认真,不像在骗人。
黎暮此刻也没心思深究,他到底是不是在骗人,整颗心都放在了傅朝安的薄唇上。
她的手搭在傅朝安肩上,踮起脚尖,主动在他唇上轻吻一下,看着他这张妖孽精致的脸,喃喃道:“你好帅啊,我太喜欢了。”
“你是不是因为我这张脸,才喜欢我的?”
傅朝安酸溜溜的问:“如果遇见比我帅的男人,你是不是会被心甘情愿的拐跑,连头也不回?”
“不会。”黎暮主动环住傅朝安的腰,“在我心中你就是最好的,谁都替代不了,我只喜欢你。”
傅朝安宠溺一笑,抬手在她挺翘的鼻尖上捏了捏,“你呀你,就会说甜言蜜语哄我,等你不喜欢我了,我在你心里就是世界上最坏的浑蛋。”
但是,他真的很吃黎暮甜言蜜语这一套,整颗心都化成了摊软水。
这让他真切的感受到这份感情是双向的,她也喜欢他,爱他。
等她长大的这些年,真的很难忍。
***
傅家位于京郊的法式庄园建立在山林之中,占地面积几万亩,整个庄园就是个大型野生植物园,城堡般的主建筑前有一片澄澈的人造湖,水天一色。
湖内还有黑天鹅缓缓游动,高贵典雅,林间有灵动,可爱的小鹿在奔跑,草坪上有四,五只慵懒的猫在晒太阳,还有几只金毛在追蝴蝶。
庄园内设施豪华齐全,包括跑马场,高尔夫球场,射箭场,游泳馆,击剑馆,篮球场等运动场所,多达十几种。
鱼塘,烧烤场地,采摘园,酒庄,宴会厅,画室,音乐厅,天文观星台等应有尽有。
黎暮来过几次,只是她记不清了。
他们什么都不用准备,傅朝安昨天给庄园的管家打过电话了,所有的东西已经备好了。
一起来玩的三位朋友,是黎暮在嘻哈圈认识的好朋友,女孩叫白妗宁,是个走欧美辣妹风的女rapper,也是白津臣的亲妹妹。
另外两个男孩,一个是带黎暮入圈的挚友倪敬南,还有一个就是熟悉的陆斯恒先生。
傅朝安牵住黎暮的手,礼貌的欠身:“小黎,我先带走了,大家随意,玩的开心一点。”
几人在湖前的喷泉分开,前往不同的地点。
傅朝安拉着黎暮小跑到主建筑后的玫瑰园,停在园内的小径之上,玫瑰园内种满了红玫瑰,一眼望过去是连片的火红色花海,妖冶娇嫩,明艳张扬。
玫瑰园内的每一枝红玫瑰都是他亲手种下的,眼前这片红玫瑰花海,耗费了他七年的时间与心血。
只为在今天全部赠予黎暮,这片红玫瑰花海是属于她的,而她是属于他的。
他只要这一枝人间孤品的倾城红玫瑰就够了。
黎暮蹲下身想伸手去碰,却被傅朝安抓住了手腕,她仰着头,面旁比红玫瑰更明艳,“我想要一枝,不行吗?”
“当然可以,所有的红玫瑰都是种给你的,整个玫瑰园都是你的。”
傅朝安替黎暮围上花匠专用的围裙,戴上手套,又把园艺剪递给她,“这样比较安全,直接用手会被刺伤的。”
他抱着盈着清水的水晶花瓶跟在黎暮身后,她剪下来的红玫瑰,全部被他插进花瓶内保存。
玫瑰花刺扎破了手套,连带黎暮的手指,也一同刺破,一片血珠凝在她的指尖,伴着玫瑰花香与阵阵刺痛。
“嘶…”
傅朝安闻声蹲下身子,他握住黎暮被刺伤的手指,轻轻吹了吹,柔声问:“疼吗?”
“疼。”黎暮娇气包上身,把手指伸到傅朝安嘴边,眼中闪着狡黠的光,“哥哥,舔舔。
傅朝安喉头一紧,沉声道:“你就坏心眼的折磨我吧。”
他毫不犹豫的低头,轻轻含住她的手指,滚烫湿软的舌尖扫过手指的每一处,又在指尖打着转儿,吮吸着,轻咬着,舔吻着。
她的手指在他的口腔之中肆意横行,抚过唇舌之间的每一处,搅动,刮蹭,扰得傅朝安心痒难耐,从小腹涌上一股火。
“你的舌尖好软啊。”
他的眉梢,眼角皆染上了情|欲的颜色,腰软了,腿也软了。
黎暮顺势将他扑倒在石径上,与他胸口贴着胸口,“我想起来了,我以前来过,这里原来是一片大郁金香。”
那片郁金香是傅博衍为了哄沈曼开心,亲手种下的,精心打理了十几年,在傅朝安十八岁生日获得庄园所有权时,全部移植到了傅家大宅。
不知道是傅家男人骨子里遗传的浪漫,还是傅朝安遇见了心动的人,在郁金香移走当天,他便开始手种红玫瑰。
傅朝安疯狂暗示:“你是最后一个见到那片郁金香的人,第二天这里就种满了红玫瑰。”
黎暮回想着,她当初为什么要来傅家的庄园,虽然他是肖野的发小儿,但她跟他完全不熟,根本没见过几次面。
傅朝安十几岁时看起来也是个温润斯文的谦谦贵公子,比现在更多了一些锋芒,侵略性很强,眉眼间是淡漠和疏离,透着一股掌控欲很强的劲儿。
加上他话不多,还长了一张过于妖孽精致的脸,给人一种不好靠近的感觉,能一口把她生吞了似的。
黎暮当初是有点怕他的,看到他都是转身就走,头也不敢回的。
“我想起来了,我是跟肖野一起来的,那天你过生日。”
黎暮侧过身,指着二楼的阳台,“你当初就站在那个位置看着我,那个眼神我现在都记得,让我头皮发麻,后脊背发凉。”
自那以后,黎暮就留下了心理阴影。
她再也没跟肖野一起出过门,说好带她去京郊的庄园吃喝玩乐,潇洒快乐,最后却让她瑟瑟发抖,哭着要回家。
傅朝安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黎暮对他一直是排斥和敌对的状态,他当初吓到她了。
京圈太子和总攻,所谓的“三不原则”,其实只是黎暮单方面的“不熟,不合,不奉陪”,傅朝安一直变着法儿的靠近她。
他按住黎暮在他身上乱摸的手,低喘着说:“先让我起来,腿抽筋了。”
黎暮刚起身就被傅朝安反扑倒在小径上,他的左手垫在她的头下,右手按住她乱摸的手。
他现在看着她的眼神,跟七年前站在二楼阳台望着她的眼神如出一辙,是猎人遇上猎物的势在必得,充满了侵略性,蓬勃的欲|望从眼角迸裂。
带着偏执危险的掌控欲,想把她的每一处都揉进骨血中,想占有她,独享她,甚至是锁住她,成为他血养的红玫瑰。
只是现在他收敛了锋芒与荆棘,更加内敛与深沉,少了偏执的攻击性,也少了致命的危险。
他眼中更多的是柔情与爱意,他想保护她,不是伤害她,他想看着她一步一步奔向他,而不是强取豪夺,让她遍体鳞伤。
“就是这个眼神,我会做噩梦的。”黎暮别过头,哭唧唧的问,“你当初到底在想什么,太凶了。”
“我想吃了你。”
傅朝安拦腰抱起黎暮,向着二楼的主卧室走去。
黎暮隔着衣服布料,戳了戳他的腹肌:“现在是白天不太合适吧?”
“你撩拨我,在我身上点火时,怎么没觉得现在是白天不太合适呢。”
***
“我不玩了,我要回家。”
黎暮现在完全丧失了自信心,整个下午她一直在跟傅朝安较劲儿,赛马比不过他,射箭也比不过他,就连钓个鱼,他也比她先钓到鱼。
“还让不让人活了!”
她扔下鱼竿,背对着傅朝安,气冲冲往庄园东侧小木屋前的烧烤场地走。
傅朝安把塑料桶踢翻,将钓到的鱼原地放生,他迈着大步跑了几步,才跟上黎暮,“你怎么了?生气啦?为什么生气啊?”
黎暮没搭理傅朝安,加快了脚步,想把他甩得远远的,奈何傅朝安腿长,追她跟玩儿似的。
他絮絮叨叨的在她耳边问:为什么生气啊?,一遍又一遍,烦的黎暮捂住耳朵,小跑起来。
庄园内的鱼塘在采摘园内,采摘园内的蔬菜刚刚才浇过水,沙土路上积了几个小水坑,坑面浮着一层清水。
“哎呀——”
小跑着的黎暮被散开的鞋带绊倒了,她身体前倾,整个人跪坐在沙土路上,右手按在了小水坑内,蹭了一手泥,又湿又脏。
傅朝安拎起黎暮,拿出西装口袋里的手帕要给她擦手,她的手却紧攥着,憋着股不怀好意的劲儿。
“伸手。”
“噢。”
黎暮展开掌心,趁着傅朝安走神,摸上了他的侧脸,轻轻一按就留下了一个泥掌印,可以清晰的看出掌纹的脉络。
傅朝安握住她的手腕,用手帕把她手上的湿泥擦的干干净净后,在她掌心轻拍了一下,低头问:“摔没摔疼?”
“膝盖疼。”黎暮委屈的咬住嘴唇,仰头望着傅朝安,“哥哥揉揉。”
傅朝安被她吃得死死的,他轻叹一口气,蹲下身子,在黎暮两侧的膝盖上揉了揉,轻轻拍掉粘在西装裤上的灰,把散开的鞋带重新系好。
“你跑什么啊?我能吃了你吗?”
黎暮小声嘟囔:“你可没有那个精力。”
“什么?”傅朝安听得清清楚楚,这句话相当于说他不行。
黎暮听到傅朝安上扬的语调,立刻服软,她牵住他的手,上下晃动几下,哼哼唧唧的撒娇,“你就不能放点水,让我赢一次吗?”
傅朝安这才意识到,黎暮到底在生什么气,他弯着身子,与她视线相平,“你不是说不许放水,要光明正大的赢吗?”
“那是和倪敬南,你跟他能一样吗?”
黎暮急的直跺脚,她转身就要走,“我去找倪敬南当我男朋友了。”
“不行。”
傅朝安把黎暮藏在怀里,在她脸上捏了捏,“你是我的,离他十米远,不,是离除我以外的所有男性都十米远。”
***
白昼消逝,暮色浓郁。
今夜的风好像分外温柔,撩起了黎暮额前的发,轻柔地拂过她精致的面庞,似爱人间亲昵的抚摸,扰得她鼻尖痒痒的。
她懒懒的躺在草坪上,怀里抱着下午跟她一起追蝴蝶的小金毛,纵情跟唱着音响中播放的Ariana Grande/The Weekend的《Love Me Harder》。
“Tell me something I need to know,
告诉我想要的答案,
Then take my breath and never let it go,
再使我无法呼吸,魂牵梦萦,
If you just let me invade your space,
若你让我占据你的心房,
I’ll take the pleasure, take it with the pain,
我会忍痛为你排忧解难…”
傅朝安端着一盘烤串,坐在了她身旁的空地上,贴在她耳边问:“这么开心啊,有什么好事说出来,让哥哥也开心开心。”
“我没有开心,你不要乱说。”黎暮刻意板起脸,像个严肃古板的小老头。
“你都开心的唱起歌了,还口是心非。”
“我这是音乐人的职业病。”黎暮动了动身子,枕在傅朝安的右腿上。
傅朝安握住了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让他很安心。
不远处,陆斯恒缠着白妗宁要跟她Freestyle Battle。
白妗宁只是懒懒的瞥了一眼他,压根儿就不想搭理他,“你别找我,我不是Freestyle Battle MC出身,你去找黎暮。”
陆斯恒远远的望了黎暮一眼,讪讪一笑,转头看向白妗宁:“算了吧,她可是17年的追光全国总冠军,跟她比我肯定输好嘛。”
“那你就找我虐菜啊?损不损?”白妗宁白了陆斯恒一眼。
两人叽叽喳喳的吵了起来,倪敬南举着手机录视频起哄,场面热闹的不像话。
“其实,刚才我找倪敬南聊了聊。”
傅朝安说:“我想更了解你一些,还有你口中的Hip Hop。”
黎暮咬了一口烤鸡翅,抬头道:“你想了解我,找我聊就可以了,没必要找倪敬南。”
她坐起身,看向倪敬南所在的方向,喊道:“倪敬南你是不是黑我了?”
“Not me。”倪敬南一脸懵,他耸耸肩表示自己是清白的。
确认过了,没黑她。
黎暮重新躺在傅朝安腿上,抬眼望着他:“你跟他聊过后,有更了解我或Hip Hop吗?”
“我总觉得你跟那个圈子格格不入的。”
Hip Hop文化是自由的,是值得尊重的,但那个圈子说不乱是骗人,各个阶级,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总有人会越过底线。
黎暮在地下待过一年,却没染上一丝恶习,依旧干净的像个谪仙儿,足以证明她是个意志坚定,心性成熟的人。
傅朝安的玩笑道:“我现在怀疑,你是怎么得到地下赛事的全国总冠军的。”
“因为我幸运呗。”她说的云淡风轻,“其实,说唱圈的前辈们让着我。”
黎暮当初参加追光时,就是个刚入圈一年,初出茅庐的小丫头,凭着立意深,歌词像诗词,梗多,押韵狂魔2.0,台风强劲,崭露头角。
17年的追光是含金量最足的一届,涵盖了全国的OG大佬,有实力,有资历,每一位现在都在地上混的风生水起,有头有脸。
为黎暮奠定夺冠基础的是对战新疆大魔王的比赛,他是今年的夺冠人选之二,一路高歌,来势汹汹。
可能大佬身上普遍带点傲,刚开始人家压根儿没把黎暮这个小丫头当对手,却反被黎暮当场吊打。
此后,黎暮像开了挂似的一路高歌猛进,遇上谁都不怯,一边偷师,一边比赛,不知不觉就冠军了。
盛放是当年的新人王,照样被黎暮的气场压制的忘词,气场这种东西很玄学,有的人就吃这一套。
黎暮能夺冠,有一些运气和大佬轻敌加成,主要是因为她文化程度高,文字底蕴深厚,有实力,又肯努力。
真正让黎暮封神的是在一年前的说唱节目,她1V6的环节,那六位全是当年她的手下败将,个个是出类拔萃的OG,一直不服气,觉得是自己轻敌了。
他们在进步,她也在进步,过了两年,依旧被吊打,就算上次是轻敌,那这次就是技不如人。
……
“朝安,我有点累了。”黎暮只有对着傅朝安才能说出真心话,“我想退二线,转幕后,安安分分的做音乐,经营厂牌。”
这个想法,她早就有了,当初答应肖野参加《Pick 109》的一部分原因,就是想停下脚步歇一歇,谁知道最后会是从一个坑,跳到另一个坑。
黎暮喜欢的音乐种类有很多,如果做rapper让她感到累,不开心,她会立刻选择放弃,从来不会委屈自己。
她一向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傅朝安可以理解,他理顺了她额前的发:“你开心就好,我无条件支持你的决定。”
“如果你真的决定了,世纪娱乐那边,我去谈。”
黎暮想了想,缓缓开口:“月底去谈吧,这个月的行程已经安排好了,临时违约太麻烦,又不道德。”
这个傻孩子,直到现在还在为别人着想,傅朝安不知道是该夸她,还是该贬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10-28 19:10:10~2020-10-29 21:26: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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