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第七十七枝玫瑰

  睡梦之中, 黎暮感觉有一片温软,湿热的东西贴上了她的唇,裹挟着些许薄荷味, 清清凉凉的。

  她的耳畔响起傅朝安温柔的声音:“我先回去了, 早餐已经做好了, 放在床头柜上,记得睡醒吃。”

  说完,又在黎暮的额头上烙下深深一吻,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他走后不到半小时, 黎暮就清醒了, 她在被窝里蹭了蹭, 身子左右滚了半圈,没触碰到那个温暖的怀抱, 又伸手摸了摸,才意识到整张大床只有她一个人。

  她鼓起脸颊, 懒懒的睁开掀开右眼的眼皮, 看着身旁的空位有些失神, 目光呆呆的。

  最近几天,她都是夜晚听着傅朝安的心跳,呼吸声入睡,白昼时分在他温暖的怀中醒来,再次听着他的心跳, 呼吸声睡个回笼觉。

  这才五天的时间,傅朝安不在她就不习惯了,他才离开半个小时,她就睡不着了。

  习惯这种东西太可怕了,时间久了, 她肯定会离不开他的。

  黎暮打了个哈欠,裹着被子从大床的左边滚到右边,拿到手机后,又裹着被子滚了回来。

  现在是北京时间05:58,她却睡意全无,点进手机内的音乐播放软件,外放了一首The fin.的《Outskirts》,窝在被窝里跟着音乐摇头晃脑的。

  她深深地嗅了嗅,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肉香味,一侧头就看到摆放在床头柜上的早餐,餐盘上还盖着保温罩。

  黎暮的眼睛闪了闪,脸上明显挂着笑容,还算他有良心,给她做了早餐才离开。

  她微不可闻的轻哼一声,穿着略显松垮的睡衣,眯着眼睛,垂着头,下床洗漱。

  路过房间内的钢琴时,她停下脚步,拉出椅子,十分随性的弹了一段Queen的《Killer Queen》,跟着音乐节奏懒洋洋的开口。

  “She keeps a Mot et Chandon in her pretty cabinet,

  她那精美的酒橱里码放着铭悦香槟,

  'Let them eat cake' she says, just like Marie Antoinette,

  当她说“何不尝尝糕饼”时神似不食人烟的玛丽女王,

  A built-in remedy for Khrushchev and Kennedy,

  她嵌固的魅力像一剂给赫鲁晓夫和肯尼迪的缓和针,

  At anytime an invitation, you can't decline,

  她随时的邀请你都盛情难却…”

  她弹钢琴的动作,慵懒而充满力量的嗓音,漫不经心的眼神,透着一股信手拈来,说来就来,随心所欲的劲儿。

  黎暮做的一切都是凭着她的本能,直到她进了卫生间,直观的看到亮着录制红灯的摄影机存在,才意识到她在拍综艺,她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她倏地看向镜中的自己,快速的扣上睡衣的扣子,遮住了脖颈处,那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红色吻痕,只是衣领不够高,只遮住很小一部分。

  这是傅朝安昨晚留下的吻痕,前两天的吻痕刚消,他就无缝对接似的补了一大片,比上次更密集,顾名思义“让某人知道你是有家室的人,不要再暗中觊觎了”。

  简单的洗漱后,她故作淡定的走进衣帽间,换了一身红色丝绒质感的长袖家居服,家居服内还套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打底衫。

  她进了衣帽间换衣服时,才发现,傅朝安这个衣冠楚楚的禽|兽,昨晚不仅在她脖颈处留了吻痕,还在她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留了吻痕。

  像是昨晚被他家暴了似的。

  黎暮现在住的房子,是一个三百多平方米的官邸大平层,因为楼层高度够高,就被她改成了一个Loft,楼上有休闲区,楼下有客厅。

  她随手端起早餐,胳膊夹着正在播放音乐的手机,惬意的哼着歌,悠闲地去了一楼客厅。

  一楼的设计风格是极简的北欧风,虽然简单但却充满了设计感,每一处精巧的设计,都凸显了主人的品味。

  她把餐盘放在沙发前的方桌上,窝在沙发前的白色绒毛厚地毯上,背靠软垫,十分舒适,惬意。

  傅朝安给她准备的早餐是一杯热牛奶,一份三明治,三明治外皮是用黄油煎的,内馅是酥脆焦黄的美式培根,黄澄澄的牛奶滑蛋,几片嫩绿的生菜叶,淋上几道黑椒酱汁。

  不仅营养搭配俱全,看起来也是精致,色泽浓郁,品相俱佳的,让黎暮食欲大增。

  她打开电视,播放了一场欧美黑白老电影,开始吃早餐。

  傅朝安做的三明治内馅太厚,黎暮的嘴小,想一口吃到所有馅料,很困难,她把嘴张到最大,嘴角被扯得有点疼。

  再三尝试后,她放弃了,只能小口小口的吃,看起来十分弱小,可怜,眼神中又夹杂着无奈。

  因为是完全0上妆的素颜状态,她那双娇媚的桃花眼,亮晶晶的,泛着柔和的水光,更显几分纯良与无辜,少了一些攻击性。

  她素颜的状态极佳,皮肤状态很好,不仅依旧白的发光,又嫩又软,气色也很好,红润饱满,精气神很足,毫无疲惫,苍白感。

  对比她的带妆状态,只是眉毛淡了一些,少了眼妆,唇色浅了一些,淡化了她侵略性的美,却依旧美得惊心动魄,勾人心魂。

  桌上的手机“叮咚”响了几声,消息提示音与黑白老电影的复古配乐糅杂在一起。

  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像老电影中,街边昏黄的路灯,时暗时亮。

  黎暮放下三明治,舔了舔手指上残留的酱汁,低头解开手机屏锁,点进微信一看,是傅朝安发过来的消息。

  【睡醒了吗?】

  【吃早餐了吗?】

  【想我了吗?】

  她的唇角勾起甜蜜的浅笑,纤长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敲动着,删了写,写了又删,最后回了一句话:【你不在,我有点儿不习惯。】

  傅朝安看到消息时,差点跳起来,他的指尖在消息框上轻触着,近似呢喃的小声读着:“你不在,我有点儿不习惯。”

  他非常享受这种被黎暮依赖的感觉,把手机放置在怀中,就像拥着黎暮入怀一样。

  果然,黎暮还是无法观看这种浪美唯美,深沉内敛的欧美黑白电老影,这电影看得她昏昏欲睡,兴致索然。

  她当机立断,马上更换节目,噔噔噔的跑上楼,下楼时抱了满怀的零食。

  电视内播放着《蜡笔小新》国语版,看得她哈哈大笑,连肢体动作都染上笑意,毫无女艺人镜头前的表情管理。

  这才是最真实的她嘛。

  ***

  上午十点,黎暮收到了一个消息,跟她一起录制同居综艺的“朋友”ACF-96,还有一小时,就要到她家了。

  她立刻坐起来,手忙脚乱的整理这个上下两层将近七百平的家,还好被她弄乱的只有一楼客厅,要不然再给她十个小时,她一个人也收拾不完。

  收拾完房间,她小跑进二楼的化妆间,用最快的时间,化了一个最精致的妆,每一道工序都分外谨慎,就连睫毛卷翘的程度,都是精心设计过的。

  不仅烫卷的头发,还DIY了新颜色的指甲。

  黎暮常用的衣帽间在二楼,大约有四十平,每一个柜子里都装的满满的,从衣服,鞋袜,到帽子,眼镜,背包等配饰,样样俱全,规矩有序,干净利落的摆放着。

  短短的十几分钟,她至少换了十几套衣服,连搭配的色系,配饰,都十分考究,足以可见,她对ACF-96的重视。

  最后,她见时间快来不及了,才做出决定。

  穿了件酒红色的高领打底衫,搭配一件棕色玫瑰暗纹的衬衫,下身搭配极浅的棕色格纹直筒裤,乳白色的中筒袜,堆穿在脚踝之上。

  黎暮对着镜子看了看这身穿搭,觉得略显沉闷,又不够正式,于是又叠穿了一件工装版型的黄色风衣,一双深棕色的系带牛津鞋。

  她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点点头,这样才够复古,够随性,够swag。

  为了表示尊重,增强正式感,她推开二楼常年上锁,装有顶级监保系统的收藏室的房门,在一整墙的名贵腕表中,选了个她最喜欢,价值上千万的表,输入密码取下后,戴在右手手腕上。

  黎暮这个人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收藏复古钟表,还有现代世界级的名贵腕表,她这个爱好很烧钱,单单一面墙的腕表就价值几个亿。

  收藏室内其他年代久远,做工精细的复古钟表,单品价值更高,还有各国古老皇室专用的无价之宝,是国宝级别的藏品。

  各国国家级博物馆,曾以天价回收藏品,黎暮愣是想都没想的拒绝了,这些东西她看得比命还重要。

  这些藏品大部分是肖家祖传的古董物件,一代人传一代人,黎暮十八岁时正式从肖清如手中接管,小部分是黎京生从海外收藏家手中买回来,哄她开心的。

  黎暮,京圈第一富婆的名号从来都不是过誉。

  戴好手表,ACF-96也差不多该到了,黎暮噔噔噔小跑下楼,在客厅沙发凹好造型,准备迎接ACF-96。

  门铃叮铃叮铃的响起时,她立刻慌了阵脚,哪有在家里穿成这样的,太做作了。

  黎暮急忙脱下鞋,摆在鞋柜上,又脱下外套风衣,随意的扔在沙发上,她轻了轻嗓子,深呼一口气才开门。

  打开门,见到来人的一瞬间,她脸上的笑容有些凝固。

  “你怎么回来了?”

  黎暮敛住眸中一闪而过的失望,她瞥了眼现在她面前的傅朝安,他身旁还放着一个行李箱,重复道:“你怎么回来了,还带着行李箱。”

  她小声嘟囔了一句:“还穿得这么帅。”

  傅朝安像是跟黎暮有心灵感应似的,今天的穿搭风格完全一致。

  都是高领打底衫与衬衫叠穿,外搭黑色工装款风衣,与黑色直筒裤,就连鞋都是同色系的系带款牛津鞋。

  他捧着一束妖冶,火红的玫瑰,衬得他这张脸分外妖孽,看得黎暮小心脏狂跳。

  长久的对视后,傅朝安才想起回答黎暮的问题:“我是来工作的。”

  黎暮不明白他的意思,缓声问:“你来我家工作吗?”

  傅朝安点点头,“准确的说,我是来拍综艺的。”

  黎暮还是没反应过来,她以为傅朝安是来捣乱的,就在他伸过来的手上拍了一下,嗔怪道:“你别闹了。”

  “我没闹,我真的是来跟你拍综艺的。”他的眼神,神态,十分坚定认真,不像在骗人。

  黎暮眨了眨眼,陷入了头脑风暴之中,片刻,她才反应过来,一手捂着嘴,一手指着傅朝安。

  她的声音和指尖都在颤抖:“你…你是ACF-96?”

  傅朝安的英文缩写是FCA,反过来就是ACF,他是96年出生的,所以是-96。

  这么简单的名字,黎暮居然现在才反应过来。

  傅朝安微微一笑,把怀中的红玫瑰,送给黎暮,柔声道:“我是,这么晚才来跟你见面,很抱歉,黎老板。”

  黎暮抱着红玫瑰的胳膊有些颤抖,她一时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咣”的一声关上房门,把傅朝安关在了门外。

  她一个人坐在地板上,脸颊贴在红玫瑰的包装纸上,复古玫瑰红的发丝缠绕在红玫瑰上,眼神几度流转。

  良久,黎暮才缓过神。

  她再次打开门,扔下红玫瑰,抱了傅朝安满怀,整个人挂在他身上,双手捏住他的脖子,气乎乎的质问道:“姓傅的,你可真会演,你还有什么瞒着我的。”

  傅朝安的双手紧紧抱住她,生怕她摔下去,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次,开口道:“新锐传媒是我的公司,AS娱乐是我收购的,世纪娱乐和Asia Rise我也有股份。”

  “前年Young Blood收到的五千万投资,是我赞助的,还有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些音乐都是做给你听的。”

  黎暮一口咬在傅朝安的喉结上,把所有的怒火与小脾气,都发泄在这一口上。

  “嘶——”

  傅朝安被咬的很痛,他皱着眉,呼吸也重了些,就算这样,他紧抱着黎暮的胳膊也没松动一分。

  他沙哑的声音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瞒着你。”

  “错的是我,是我太天真了,我早该料到的,你就是个阴险狡诈的小人。”

  黎暮死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被傅朝安这张妖孽的脸,迷得神志不清,轻易的着了他的道,忘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黎双手掐腰:我森气了!很不好哄哒!感谢在2020-10-25 23:53:04~2020-10-26 19:13: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弥敦道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7章 第七十七枝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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