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夜灯27
这么想着,心中又升起一个主意,便一边擦汗一边偏头,轻声问眼前垂头不敢看她的女生——
“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宿舍?”
被这么邀请,齐臻慌乱地抬头。
忍住笑意,唐翘楚往前先走:“不要就算了。”
身后的女生连忙追上来。
***
从体育场出来在学校的小路上漫步,在这个像夏天的秋天。植物散发出的气味还带着盛夏的气息,夜晚的风中能闻到青芒、木棉、细叶榕夹杂的味道。跟身旁人聊一句,歇一句,聊食堂星期几的菜好吃,聊某某老师严格又无聊,聊新上映的电影,聊最近在听什么歌……
聊的话题多么纯洁无瑕,好像什么围城,什么迷宫,从来不曾存在。
好像这美丽的世界,是五彩六色的玩具堆砌而成。
说起来是聊天,但事实上她也好奇像齐臻这样的小孩喜欢吃什么,觉得哪个老师不错,喜不喜欢看电影,会听谁的歌。
像齐臻这样的小孩,像齐臻这样纯真不世故的小孩,像齐臻这样进了油画系,有天分又愿意追梦的小孩——
或者说,傻子。
总觉齐臻的画一定不差,虽然到目前为止,她才只看过她一副静物。
可是连阿Ken都夸她。
阿Ken对所有有好感的异性都不吝惜褒赞,但是在专业上他恃才傲物,绝不会轻易认可谁。
他却赞美齐臻。
其实第一次在东园后门见面时,她就在想这个人一定很喜爱油画。说喜爱或许程度还不够,要说热爱。只有热爱,才会有傻子一样的偏执,才会发着酒疯还在惦念要把眼前的景致画下来,且构成景致的要素缺一不可:
她走了,她还那么努力想把她追回来。就好像云、月、星辰和那一片花都走了,她也还是会把它们都追回来一般。
被她当成傻子的家伙在这时半仰着头,突然看着不远处的路灯发呆。
“你在看什么?”又忍不住对她好奇。
“树。”
“……树?”
“嗯。”
女生一边回应她一边往前走,离那棵树越近,她的凝望越深。终于,她停步。
“你看近灯光那一片……”
顺着齐臻的手,唐翘楚抬头。细叶榕的一簇枝丫伸向路灯,在橘黄的灯光下的轮廓清楚。有些飞虫围绕在枝叶四周,再后面是深蓝的夜空。
“我很喜欢那个,”齐臻的语气真诚又开心,好像孩子只给自己喜欢的人分享糖果,“我喜欢树在天空中被路灯照亮的样子。等到冬天天气冷了,灯的周围会看上去雾蒙蒙的。北京的冬天下雪,走在路上很冷,但是抬头看见路灯下的树的时候,会让我觉得很温暖。雪下来的样子很柔和,树枝的线条又很利落……逻辑很流畅的感觉,很干净。”
太奇怪了。
听一个才刚刚认识的人聊这样的事,而且对方的话明显词不达意,唐翘楚的心却浮动起来,或许是因为所见的光景是美的,身旁人口中的冬日是美的,雪是美的,灯下的树也是美的……
她词不达意想要传达的一切感受,她都明白。
跟一个刚刚认识的人在夜跑后一起散步,途中停下,在一条小路上看树,一边看,一边想象北京的冬夜——
在像夏天的秋天,看到真正的雪。
她想,这是个还住在玩具城的人,还没有被卷入金钱与权力的漩涡,没见过余宛兰、黎佰豪、王秘书……甚至没有见过真正的唐翘楚。
她还抱有一颗赤子之心,所以她才能心无旁骛地堆自己的积木,愿意去追月色,追花开,追一棵树在灯光下生长的模样……
她是真正的在追逐着美的人。
这样的人和在酒桌上高唱赞歌的王秘书之流不同,他们若心爱白雪,不会只是油腻地在嘴上说说——
他们会把自己的一身白骨埋进雪中。
又想起高更的画。记得他就画过下雪天里的树枝。
偏偏她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就是根据高更的生平创作。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做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那小说里写。
真正追逐美的人,都在寻求着根本不存在的梦。
哈。她是多久没有像这样,纯粹地思考过美与跋涉的问题了。
问齐臻有没看过这小说,齐臻答没有。
“感兴趣的话,下次借给你。”
齐臻的目光从她心爱的景致上收回,惊讶地转向她:“学姐你说下次借给我?”
“对啊,怎么,你不喜欢读小说?”
“我……哎,”似乎怎么都无法说出违心的话,齐臻很是困扰,最终还是承认,“我是不喜欢小说,可是……我想要借学姐的书。”
分辨着其中区别,又想起之前齐臻说,对她这个人,她“很感兴趣”。
所以她这是收获了一名迷妹吗?
有趣。
好奇并且问了,是对的。对她的好奇像雪球越滚越大,她是雪花。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夜风从她们之间轻轻拂过。丝毫不知她心绪的人从旁自然而然地问她:“有首粤语歌的歌词里唱晚风中等你……是什么来着?”
这问法非常自然,好像她们相识已久。
可是晚风中等你……是什么鬼?
“我不知道有这样的歌呢?谁唱的?”
“陈奕迅。”
陈奕迅哪有什么粤语歌是广东人不知道的?唐翘楚不信。“记得旋律吗?不然你哼哼看?”
齐臻回忆了一阵,哼起来。
听了一会儿,唐翘楚才终于辨出这旋律的轮廓,忍不住笑出来。
“这哪是什么‘晚风中等你’!”
“不是吗??”
“不是!是‘蛮荒中等你’,蛮荒!”看齐臻奇怪,又用普通话解释,“野蛮的蛮,荒原的荒。”
这才明白自己听了个乌龙,齐臻不好意思地笑笑。
“某人的粤语学习看来还要补课才行。”
“学姐给我补吗?”
“要请我补课可是很贵的哦,学妹。”
“切……”
“你好像很喜欢听粤语歌。”
“……因为一个朋友喜欢。都是她给我推荐的。”
“那《梦里人》呢?也是她推荐的?”
“……嗯……”
“你的这位朋友品味不错嘛。”……
说笑间走到另一盏灯下。齐臻果然又不自觉抬头,看向有树荫轻掩的路灯。
她是有多喜欢那光景。唐翘楚不由地想。
逻辑流畅,很干净。一般人会这么形容树吗?
一般人甚至不屑去看。
她以前也是会这么去看树的,看它在灯光下变幻的色彩,然后画下它。
可是现在,她的想法不同了。现在她会想怎样才能包装好它,然后卖掉它。
如果卖不掉,她会觉得它就是一把枯枝。甚至还会轻蔑地想,这看着真寒心。
她不打算当傻子,却在这晚久违地重温了一把旧梦,并且觉得透过傻子的双眼看到的那个世界真美。
又想起《梦里人》。曾经她觉得歌里那个独个看着夜灯的女人很寂寞。但是现在,她想,或许,她只是觉得那灯光真美。
不自知地温柔地看向齐臻,却发现她小猫短袖衫的领口那里线脱开了。
唐翘楚忍俊不禁——
从来没想过,歌中那个美丽的“梦里人”,穿的竟是破线的小猫短袖衫。
一般兀自好笑,一边抬手去合拢沿着肩线裂开的领口,齐臻却因为她突然的触碰吓得差点跳起来。
“这里坏了。”跟她解释。
听到这句,齐臻紧张地摸摸咧开的领口,瞬间明白了她的所指,害羞地捏住脱线的地方。
这么做的时候,她的耳朵又红了。
突然就想知道她那个浓眉大眼的男朋友有没有发现?她耳朵很容易红这件事。他知道她那里敏感吗?会常常逗弄她吗?在亲密的时候,会不会低声在她耳边说情话,随后轻咬她的耳垂,让她的耳朵红得更深、更烫些……
莫名升起的念头好像一头系石的绳,缠绕住心脏拖着她整个下堕,令她觉得胸口有什么塞住……
深重地缓一口气,唐翘楚别过头。
“你有很多黑色的短袖嘛。”随便找个话题绕开此刻纠葛的心绪。
“因为画画容易弄脏衣服,”齐臻答,“黑色比较看不出。”
可不是。
她以前画画的时候也是这样。常常弄脏浅色的衣裙。
“都是在网上买的……质量比较差。”又听齐臻低声。
“多少钱?”把价格往低了估免得齐臻难堪,唐翘楚问她,“50?”
齐臻摇头。
“30?”
“……19。”
唐翘楚哑然失笑。
然而笑着笑着,她又突然分不清自己是真的被逗笑,还是在心酸。
为什么,她会觉得这穿着19块钱短袖衫在路灯下看树的人,比坐在五星酒店里吃鲍鱼的人更加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