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6
10(补)
路小西酒品一绝。主要表现在酒后识门认路、自我导航、精准到家这项上,不管喝了多少,她也一定会扛到进家门之后再断片。
李劲看着路小西端庄沉着的醉态陷入迷思。
大冬天的,要是留她这么躺一晚上,肯定要出事。
手里的饮料滋滋冒气,李劲把瓶子放在餐桌上,给张扬打了个电话。
张扬给李劲留的微信是路小西的,可是电话却是自己的。手机响起来的时候,他的车刚进小区,张扬喝得不比路小西少,所以叫了代驾,他正醉醺醺地半躺在车后座上,闭目养神。
“谁呀?”
“我是李劲。”
张扬脑子嗡嗡的,还留存着啤酒城夜场的激情,仿佛仍旧置身于人声鼎沸、乐声喧嚣的酒吧,他完全听不见李劲的声音,伸手开了外放:“你再说一遍?!”
李劲唇角微抽,不得不抬高音量:“我是李劲,跟你合租的。”
李劲是谁?合租?我没跟人合租啊。
张扬迟钝地反应着。
那厢,代驾的大姐已经娴熟地将车停进车位,她下了车,将车钥匙递给张扬,友好地说:“如果满意我的服务……”
“满意满意。”张扬思绪被代驾的话打断,他慢吞吞走下去,发现她把车停得极正,赞许地点头,“技术不错啊,下回我还找你。”
代驾大姐腼腆地笑,说:“谢谢您。”
结束代驾,大姐去后备箱拿自己的小车,张扬看见她还穿着一次性鞋套,不由脱口道:“这套……是你们统一准备的吗?”
他口齿有些含混,还喜欢拉着人说话,是典型喝醉了的表现,大姐见惯不怪。
“是我自己准备的。更干净卫生嘛。”
女代驾真是比大多数男代驾周到,还能想到这一层,张扬由衷道:“我以前从没碰到自己带这个的……啧,还是你细心。”
手机外放,收音效果更好,将张扬和代驾的对话原封不动地传到李劲耳中,他听得一个头两个大,额角青筋突突的,一伸手挂断了电话。
“哎,你不接电话啊?”代驾大姐指了指张扬的手机。
张扬这才想起来刚刚好像有人给自己打电话,他低头去看,却发现通话已经结束,通话记录显示的那个号码是一串数字——他根本没有备注。
“估计是打错了。”张扬说,“要么就是骚扰电话。还说自己是李靖,托塔天王吗?我还哪吒呢!”
……
怪不得张扬经常不回来住,这个路小西,可能还以为她男朋友在忙工作吧。
张扬是指望不上了,这一对估计要不了多久也得掰……到时候,又要换新舍友。
算了,等手头宽裕点,就找个一居室吧。再碰到这样的舍友,他可能会崩溃。
李劲叹了口气,上前两步,蹲在路小西身边,他晃了晃她的胳膊,试探地叫她:“路小西?”
路小西耸了下肩膀,好像听到陈南倩在叫她。
路小西做梦了,她梦到自己身上只揣着两千块钱,就来到这座房价顶天,纸醉金迷的城市,她在火车站边的小店选了半天,最后拿了一袋三块五的奶酪面包。
她梦到自己谨小慎微地第一次走进陈南倩的家,却被她热情地拉去参观客房卧室。
也梦到陈南倩和张扬带着她和另外两个编剧在家开《城中月》的剧本会,人手一杯奶茶,聊到兴起,大家捶桌子打板凳。
“牛逼了!路小西这个点子值一千万!”陈南倩站在沙发上蹦,一边说,“我们这个剧成了!”
“Nancy姐……”路小西嘟囔,一边准确地握住了李劲的手掌,脸贴上去,“我真的,真的很想跟着你干,我们三个在一起,多快活啊。”
李劲手掌宽厚,几乎能整个包住路小西的脸,他感觉到手心的一点濡湿,李劲怔了下,才说:“醒醒,你要睡就回房间,回床上睡。”
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路小西整个人就像八爪鱼一样缠了上来,她扒着李劲的胳膊,攀到他肩头,双眼微睁,眼中却是虚焦:“我从来,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
李劲心头一咯噔。
都说酒后吐真言,难道果然是自己误会了,路小西有隐情,并不是第三者插足?
他这么一迟疑,又给了路小西充足的“攀爬时间”,她的右手勾住李劲的脖子,左手从他腋下穿过,往上一挂,上身直接倾靠了过去。
她的胸脯紧紧贴着他的,触感明显,李劲惊得往后靠,要将她从身上撕下去。
可是无果,路小西几乎瞬间就锁死了他。
“《角落里没有人》那个本子,三十六集……我写了十五集。Nancy姐,我为什么不配得到一个署名?”她轻声询问,又低语倾诉,“你知道吗,只要你肯承认我,我愿意永远跟随你……”
路小西又靠近了,她的嘴唇距离李劲的耳廓只有不到一厘米的距离。
“我那么喜欢你。”路小西语带颤音,说出心里话,“喜欢跟你合作,喜欢家里的工作气氛……我真的不舍得走。”
李劲的心口笨咚笨咚直跳。
有研究称,晚上八点之后运动,会促使身体的荷尔蒙含量上升。
李劲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做了那么多组平板支撑。
他别开头,握住路小西的大臂,用了些力道,将她“剥”开。
稍稍平复心绪,李劲说:“路小西,你认错人了。现在,你马上回房间去。”
路小西被李劲架着,他胳膊长,臂力大,她根本够不着他,思绪在茫然中游弋片刻,路小西的目光总算有了焦点——落在李劲小臂的伤疤上。
她偏着头,定定地望住那道疤,又顺着李劲的胳膊,看向他的眼睛,她怔怔的。
“李、劲?”
就在李劲以为路小西恢复了一点神智,认出自己不是什么Nancy姐,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路小西却别过头,垂首吻在了他手臂的伤疤上。
更要命的是,那并非普通的触碰。
而是吮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