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不认识111
晚上八点,大堂东面的酒吧准时开始营业,陆少珩今晚心血来潮歌兴大发,把乐队主唱换了下来,自己坐上了舞台中央的高脚椅,一连唱了好几首歌。
陆少珩的歌唱得不错,至少比现在的偶像明星好上不少。虽然缺乏专业技巧,但胜在有一把好声线和一副好皮囊。
难得老板亲自坐镇,不到半个小时,店里就坐满了人。可惜陆少珩缺乏服务精神,不管客人点什么歌,他都置之不理,自顾自唱着自己想唱的。
“老板今晚心情不大好。”主唱的名字叫叶锦豪,长期在全国各地走穴,最近一年都在齐白镇的酒吧驻唱。陆少珩把他从台上喊下来后,他就和酒保要了杯马提尼,坐在吧台前无所事事。